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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四)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六篇:明清"易学"评论
    第1章:评明代王阳明的"易学"之说
    历史进入明朝后,也有一位大儒王阳明,其“易学”上也有说法。王阳明虽不是易学家,但受《易》匪浅。王阳明(1472—1529)的哲学思想表现在《传习录》里。王阳明的哲学成就是“心学”以及“知行合一”学说。王阳明的“心学”,心即是理。由“心”到“致良知”的修养。“良知”就是“天理”,天理不外是儒家的道德政治观,即仁义礼智,忠孝悌信的封建道德秩序规范。因宋代的理学家们所认为封建伦理是客观存在的道德法则,把它叫作“天理”。
    如何由“心”到“良知”、“天理”的贯通,就是“知行合一”的方法。不仅光有口号、思想(“知”),而且要付诸于行动,即不能是满口仁义道德,而实际行诸的是男盗女娼。
    既然“良知”是仁义道德,而行动就应按仁义道德去付诸。这是王的“心学”内涵,这也是先秦儒学传统的内涵。王阳明想以“心学”建构仁义道德之国,无疑于类似“上帝之国”的一种幻想。当然帝王官僚统治者,不会真的去行“仁义道德”,那只是他们教育被统治者做良民、顺民的法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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