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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八)

:朱子答虞士朋曰:用九用六,当从欧公说,为楪蓍变卦之凡例。盖阳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纯阳纯阴,而居篇首,故就此发之。此欧阳公旧说也。而愚又尝因其说而推之,窃以为,凡得乾而六爻纯九,得坤而六爻纯六者,皆当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辞,不必更看所变之卦。《左传》蔡墨所谓“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者,可以见其一隅也。
    又《语类》云:荆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用九便是行健处。
    林氏希元曰:用九本是阳爻之通例,然于乾卦六爻之后发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又曰:或疑“无首”之“吉”,刚而能柔则吉也。牝马之利,顺而能健则利也。刚而能柔,与顺而健者,性体自是不同。而《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何也?曰:乾变之坤,虽为坤之所为,然本自刚来,与本是坤者不同。故乾“无首”之“吉”,终不可同于坤“牝马之贞”。坤“永贞”之“利”,终不可同于乾之“元亨”。圣人不教人即所变之卦以考其占,而别著自此至彼之象占者,正以其有不可同耳。
    案:爻辞虽所以发明乎卦之理,而实以为占筮之用,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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