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六十九)
,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强调“作为本体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根源上本是一体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点点的间隔。”
这种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体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道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出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体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出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体用”理论的诠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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