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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六)


    “讼”:《说文解字》说:“讼,争也,公言之也。”又说:“以手曰争,以言曰讼。”“讼”,就是争论辩论意思,其意是诉讼,类如现在的民事诉讼,不是刑法上的意义。“有孚”:上对下的关爱。“窒”:窒息,阻塞不通。“惕”:警惕戒备。
    这句话是《讼》的论题,本篇围绕着“讼”这一主题,展开了讨论,并在"讼"上应坚持爱民这一原则方针。
    “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永”:坚持。“言”:言论,议论。
    这段的意思是“为所争讼的事情,不去坚持争辩个分明,是小有过错的,但结果是好事情。”这里有点息讼求安宁的意思。这又有点要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即与人争讼,不如退让三分,求得化解。若是一意孤行,纠缠不清,如果非要与人争讼到底,即使获胜,最后还是得不偿失。这里还可以认为对小的争讼事情,不去诉讼争论不完,最终是好结果。即免得劳身伤财,费心费力。
    “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跟着所讲的“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这是承接上段“终吉”之意的结果。“不克讼”:是指争讼没有结果。“逋”:指逃亡,逃跑。“归而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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