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十一)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十一篇《周易·泰》文译解
(原文)
“()泰,小往大来,吉亨。
拔茅茹,以其汇,征吉。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译文)
十一、通泰,是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这是吉祥,亨通的事情。
拔茅草,把相连在一起的根结一同拔掉,即除恶务尽,才是正确的。葫芦挖空,用来做渡河的工具,不至于沉没。不去结党营私,这样做是崇尚与中庸之道。没有只有平地,而不见陡坡的;也没有只出去,而不复返的。在艰难困苦中,坚守正道,无需忧虑,灾难自然克服。这正是有了爱,才会享有幸福。自由交往,即使未能与邻伍富裕,但相邻之间没有戒心,正是有了爱作为根本。商帝乙把女儿嫁给周文王,以此得福,这是很好的事情。但从此放松了警惕,城墙倒在护城壕里;也不再加强军备,这命令来自都城,其结果就出现了危险。
(解说)
“泰”字对我们来说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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