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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哲学》(十六)

    ——《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学译解
    第十六篇《周易·豫》文译解
    (原文)
    “豫、利建侯、行师。
    鸣豫,凶。介于石,不终日,贞吉。盱豫,悔;迟,有悔。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贞疾,恒不死。冥豫,成有渝,无咎。”
    (译文)
    十六、安逸,享乐处理得当,利于建立侯国与出师征讨。
    享乐忘形,安逸过度,是有灾祸的。用石针刺穴治病,很快出现好的结果。若一心盯着眼前的安乐,享受,会有过失。迟迟不改变,那就悔上加悔。由于一味的安逸享乐,就越发想得到更多的获取,那就不要疑心朋党在背后的诋毁与指戳。要说这种嗜好和毛病,永远都不会消失。若能深入思考如何对待安逸享乐这种问题,一旦这种成习的毛病,有了改变,也就没有什么过失。
    (解说)
    “豫”:指安逸,快乐讲。本篇的题目是“豫,利建侯、行师”,这就是本篇的论题。其意是“安逸享乐处理得当,有利于封侯建国与行军作战”。
    本篇内容可分几个层次;第一“鸣豫,凶”,这是围绕着命题开篇先从不利的一面谈起。“鸣豫”的意思是享乐忘形,安逸过度。“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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