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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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以相与,言其不当,非谓初可过四应五,二可过五应上也。
九三:栋桡,凶。
初爻本弱,故栋桡。上虽有应,然四五皆阳,得敌。九三不能应上,故曰不可以有辅。
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辅:佐助也。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巽》为高,四居《巽》上,故曰栋隆吉,有它吝者。言四应在初,四若它往应之,则为二三所忌,而致吝矣。四与三不同,三与初同体,本弱无如何,若四只不与初应,则吉也。
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不桡乎下,即不应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兑》为反《巽》,故仍曰枯杨。《兑》为华,《易林》《否》之《咸》云:华落实槁,以《咸》上《兑》为华。《需》之《剥》云:老妇亡夫,以《剥》伏《兑》为老妇。又《否》之中,孚老妾据机,以《中孚》下《兑》为老妾。伏《艮》为士夫,故曰老妇得其士夫。五比阴志行故无咎,下无应,故无誉。虞翻以五应初《巽》为老妇,易无此例也。盖《易》有伏象,伏即旁通,即对象。人知之,而旁通之原理,鲜能明之。《文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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