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哲学》(四十二)
。本篇是上篇“损”的姊妹篇。而本篇的立论是“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这是说“无论财富与爱心的增加,既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能顺利地实现大业。”
“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本段是围绕着“命题”展开的论述,这里的“为”,指“作为”。“作”:做;作为。 本段意思是:利用好增加的财富或民心,可办成大的事业,是非常正确及有利无害的事情。
“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本句在上篇里已出现,其意思是一样的。“十朋”:很多的钱财。弗:表示否定,相当于“不”。克:能。违:违背,违背正道。本段是讲“拥有财富,只要不苛刻,不邪恶,永远都是吉祥之事”。
“王用享于帝,吉。”
若国家有了增益,即富裕了,又能守正。那么,“君王用以祭祀天帝,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里的“王用享于帝,吉”,与上篇《损》里所讲的“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个对比的写法。这里是讲,财富有了大发展,有了大收益,君王即使祭祀天帝,也是好事情。这是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增益了,还要不苛刻,不背正道。这里的“帝”,即“天帝”,被认为是万物的主宰。而这里明确指向是“享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