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的模样想来是他最好一件衣服。服装边角沾着一片鱼鳞,鞋底上有些泥泞,泥土黄中透褐。早上下过雨,所以土是湿的,才会沾到。栾京有个叫义肇区的地方,位于城北,这个地方是最鱼龙混杂的,集市、菜市、三教九流、难民、贩卖场、拍卖行等等,只有那个地方的土是黄中透褐,也只有那儿有最大的鱼市,从义肇区赶到醉仙楼的脚程,也足以让少年鞋底的泥土变干。
种种迹象都表明少年是早上从那个地方走过来的,还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显然很重视这次见面。一个立体的形象在脑海中形成,出生市井,家境困苦,坑蒙拐骗,警惕性很高,也只有那种环境影响才有这般狠绝的心性和如今看上去天真无邪的模样,两种极端的性格又极为和谐。
在李變天看少年的时候,傅辰也很明显地瞧了一眼,偷偷摸摸反而惹人怀疑。
这个男人给人第一眼的感觉就是和谐,每个地方都刚刚好。眉宇间透着这个年龄没有的从容淡泊,分明人在眼前却觉得离此人极为遥远,再看那面容平和,眼神深邃和煦,但总给人一种看不透摸不着的虚无缥缈,他的眉毛淡得几乎看不见,就更显得那黑漆漆的双眼似能看透世间万物。
唯独令人唏嘘的,就是男人还是坐着,这样一个风姿独步的人却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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