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3.3 富贵险中求
自东西大陆桥“阿拉伯帝国”的拜火神教信徒。
拜火神教如同圣主教一般,同样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教。不过他们的传教方式更为隐秘,信仰和教义比之圣主教也多了几分偏执与邪恶。根据通识者亚亥在兽皮卷轴中的描述,拜火神教信仰的是一位名为“薪王”的新神。薪王的信仰者称呼自己为“传火帮众”,他们将传教称呼为“传火”,发展教徒即为薪火相传。
在很多圣主教主导的国家,比如法兰西,西哥特,与英格兰群岛7国。拜火神教都是明令禁止的邪教,然而他们的信徒就像是杀之不绝的杂草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然而为了这次科考行动,拜火神教和圣主教两个势如水火的教派在萧律的指挥下竟然短暂的放下恩怨结为联盟,这也算是这位唐人学者了不起的本事。
他们出发的日期是大唐天宝2年,也就是AD744年。离开约克郡后,他们一路向北。
这本古书中记录的字迹至此戛然而止。洛基仔细观察,发现了一滴滴落在页脚处的鲜血,以及手掌拂过书页的痕迹。
“这种由圣光才能照射出的字迹是可以用手掌擦掉的吗?”
“原则来说是不能的。圣光的烙痕只能由发力更加精纯的高阶修士所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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