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长吏是官,程府也有官身,岂非同意类群。小子在柳长吏面前吐糟,便是在程府人面前吐糟聊以抒发心中郁闷。想来柳长吏不会因此怪罪。”
“如此说来,某是受了池鱼之祸!”
“小子何尝不是?程府身为官身,府中却经商。与白家竞争却在小子身上下刀。柳长吏当然不觉他们无耻!”
“官也要吃饭,只要本分经营,又有何不妥。”
冯梓哈哈大笑。良久他才止住笑说:“柳长吏果然不愧当官的。所谓官字两张嘴,一个可说正,一个可说反。一张嘴说商人重利无义,另外一张却说非官员本身经武却无人进言禁止入赘?若如此,小子也不会遭此耻辱!”
柳恒听他这话,虽觉得诡辩,却又不无道理,对此他无话可说,只得笑道:“依你之言,莫非是想参尔父一本?”
冯梓一拍大腿,说:“柳长吏若能如此,小子感恩不尽!如能命长寿县府命令小子入赘无效便最好不过。”
柳恒对他这话始料未及,哑笑道:“某还以为你对赘婿身份不以为耻呢。”
冯梓嗤笑道:“小子本不以为耻,然而你们却恨不能将‘耻辱’刺于我脸。小子虽不肖,却也是要脸的!”
柳恒愣了一下,这冯子瑕看着虽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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