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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十七章 与子同袍

黄狗之外,偌大的客房内,唯有角落里,一个老兵而已。
    “小兄弟,我叫胡汉四,你叫我四哥就行,或者老胡也可以。”
    老兵虽然年纪大了,却很是豪爽,将一壶酒,递给了叶秋。
    “这是民国十三年,黄埔军校发放给第一批学生,的军用制式水壶。”
    叶秋并没接酒壶,而是眉头微皱,有些不悦:“身为军人,你为何如此,玷污此物?”
    “这……”闻言,老兵一愣,随后目带黯然:“小兄弟,这是我三哥的遗物。”
    原来,老兵一家都是农民,他三哥最争气,是黄埔军校的第一批学生,后来成为了一个将军。
    最终,三哥为了抵挡鞑虏,战死在了沙场,为国捐出了宝贵的身躯。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老兵这才参军,发誓要荡平鞑虏,还世界一个朗朗乾坤。
    而这个水壶,老兵一直留着,当做酒壶来用。
    当兵,自然不能喝酒。
    但老兵在森林中坚守,为了抵抗寒冷,以及排解寂寞,就自己种地,制作米酒。
    “原来如此。”闻言,叶秋的目光,这才渐渐柔和:“如此说来,你在边疆森林,一晃就是数年?”
    “是啊,我从年轻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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