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七 选武器
那二十个拿着弓箭的黑衣蒙面人还算个鸟毛,早特么把他们的脑袋一个个轰开花。
弓箭再快,还能快过手枪射出的子弹不成。
周小墨自揣,虽然他的拔枪速度比不上敢死队里的史泰龙,但是绝对会比弯弓搭箭快上十几倍,给他三秒钟的时间,他绝逼能把二十个黑衣人撂倒一半。剩下那一半,还特么敢拔刀弯弓?早他么活活吓死了。
来到手枪专区,周小墨从黑色枪盘上拿起一把史密斯威森550,如果不是有说明书,他还真的认不出这把威力骇人的手枪。
手枪区的手枪的种类简直让人眼花缭乱,如果不是教官出身,周小墨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了。
史密斯魏森550的弹夹只有五发子弹,但是它功能强大,而且枪声的型号太大,绝逼适合在西部穿着一身牛仔服,骑着马装逼。
这把枪能够近距离杀死野狼,花豹,野猪,雄狮,老虎,甚至连犀牛大象都可以被它一枪轰爆。
放下史密斯魏森550,往前走几步,一个红色枪盘上摆着一把外形俊朗,只要是男人就会喜欢的手枪——沙漠之鹰。
这把沙漠之鹰驰名天下,外形就像一个美男子,即便是一个矮穷矬拿着它,也立马会显得牛逼轰轰,不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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