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对宗教的管理
绸的交易额,通过甘州向着西边流去。
而甘州税务局也很快就建立起来,经商交税是每个正规的商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这几年来已经成为大明商人的共识。并不是因为大明商人高风亮节,而是被税务署每年抓到偷税的商户后处罚的力度吓住了。一经发现偷税漏税的,罚没偷税额的十倍,而且三年不准经商。十倍税额倒也不算多,但这三年不准经商可以对着商铺来的,换人没有作用的,这对于已经深刻认识到商铺的广告效应的大明商人来说,简直是无法忍受的一件事。
回回留在甘州城内的清真寺张荩臣倒是没有捣毁,但回回们已经住在城外,再进城来做礼拜显然是不大可能的,于是回回们便开始在城外建设新的清真寺。新来的甘州知府黄汝良发布露布,要求所有的宗教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甘州府衙门的批准。
回回们怒了,便派人去见黄汝良,提出为什么建设清真寺竟然需要府衙的批准?黄汝良道:“修建清真寺是太祖定下的方略,但我大明官府需要进行管理,对于佛寺道观都是一样的。朝廷发布了《宗教设施管理办法》,甘州偏远,可能你们还不知道吧。”
回回们看着黄汝良发给他们的报纸,上面登载着《宗教设施管理办法》,发现果然如黄汝良所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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