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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六章 财团在内地的生存土壤

财团,那林诚的一腔热血,只能是付之东流了。
    这时一直忝陪末座的刘志平举手发言了,他道:“法无禁止即可行,倘若财团还没建立起来我们就大张旗鼓的请示中央,中央多半是不允许的。
    可若是我们已经把林氏财团建立起来了,只要我们秘而不宣,从不在公众场合承认林氏财团的存在,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国家应该不会说什么吧?”
    梁伯滔却建议道:“内地没有财团的生存土壤,可香江却有啊,我觉得我们都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们成立的林氏财团,未必一定要把总部设在内地,设在香江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嘛!
    要知道,其实李超人家族、郭氏家族、郑裕童家族、李昭基家族就已经具备财团的雏形了,这几大家族的产业可以称之为小财团,国家对于香江的小财团,可一直都是持支持态度的。”
    虽然林诚因为香江后世的那些混乱之事,对香江有很不好的观感,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林氏要建立财团,把财团总部建立在香江才是最优的选择。
    内地行政干预的力量太强大了,即使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可上头一旦决定要搞你,就分分钟可以真的把你给搞死。
    林诚倘若把林氏财团建在内地,风险实在太大,一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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