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与狼共舞
中。
它想走就让它走吧!刘彻并不在意,毕竟是食物链上端的物种,野性是它的原则,想让它在一个地方待很久,似乎有些不太现实。
兔子慌忙逃窜,在狼王发动进攻的时候,它已经感觉到了,在这种生死关头,它开足了马力,旁边的原野浮光掠影一般从它身旁路过。
事实证明,反抗是没有用的,它刚开始来这里就是一个错误,可惜代价有点大,兔子没了性命!
眼见这一幕,刘彻不禁开始想,如果是自己,能不能躲过这狼王一击?事实证明,目前他还做不到,狼王的速度和锋利的爪子和牙齿,他根本扛不住,不过他习武的年头还很少,未来他有八成的信心能够对付这样的狼王!
它应该会走吧,猎物都猎到了,狼王应该找个地方去吃了,让刘彻没有想到的是,狼王回来了,嘴里叼着一个兔子,嘴里血淋淋的。
把兔子扔到刘彻脚边,狼王抬起头望着刘彻。
给自己的?刘彻觉得不像,狼王怎么会这么好心。
见刘彻不知道什么意思,狼王去外面转了一圈,嘴里叼了一根木头过来,扔在他面前,两只前足扑腾着。
不会吧!这只狼喜欢吃熟的?它想让自己烤?也不管这个了,刘彻直接把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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