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救動物,只花三分鐘
每年每個縣市只處罰1.1人,其中有8個縣市,1個人都沒罰到,可見機查植晶片不但人手不足,技術上也很困難。
但家犬如果生小狗,其外觀一眼便能看出,只要追查飼主有沒登記,若沒登記便處以重罰,只要重罰幾人,便可遏止飼主任家犬過度繁殖而棄養,同時也給飼主為家犬絕育的壓力。
只有眼睛看得到的方式,才容易稽查。若加上檢舉獎金,效果一定更大。當然,飼主可能會說狗不是他養的,那政府便可委託民間將該犬隻絕育,至少不會在生小狗,也不會因過度繁殖而棄養。
因此,請您支持高志鵬等委員版本第五條修正案,或黃昭順委員版本第二十二條修正案。
【版本三】
敬愛的 立委,您對動物的關懷,我真的很感激
農委會畜牧處長於12/26修法時說,今年家犬植晶片率高達77%,那是藐視國會,欺騙立委。農委會每兩年用電訪埔查全國家犬總數,去年已調查過,今年沒調查,既然沒調查,怎麼知道全國家犬總數?不知道家犬總數,又怎麼知道家犬植晶片率(全國植晶片家犬數/全國家犬總數)。
畜牧處長當天又說,台灣流浪狗總數從民國88年66萬隻降到民國98年8萬4891隻。這又是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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