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
療癒自己這個情結,要不是接到讀者J的信,我也不會去將痛恨第三者與自己不敢踏入婚姻的事情聯想在一起。這一點倒是要感謝她。
J在信末好像試著要說服我,社會對第三者有歧視和汙名化,就像對同志一樣。她又提出第三者有惡的和善的,而她是善的。感覺上她試圖為自己標上〝善的第三者〞,她是想為自己減輕罪惡感嗎?第三者也有罪惡感,這倒是我不曾想過的。
再次提筆寫信給她。
J:
妳說曾經是我的讀者,知道我最痛恨小三,所以想要我多了解一些妳們這樣為愛癡迷的人。是的,我也知道有很多已婚女性外遇,外遇對象社會稱呼他們為〝小王〞(當然這名詞老實說的確比較不像〝小三〞一詞來的汙名化。這表示目前台灣還是個父權沙豬社會)。我有男性友人是〝小王〞,他是個老實、善良的好男人;我也知道有很多人是同志,我尊重她/他們的性傾向。我也有已有伴侶的男性同志友人有外遇。如妳所言,公平一點,我們將這些人統稱為「親密關係的第三者」。不過,我就是很討厭「女性第三者」,沒有辦法,我就是討厭,純屬我個人關係。
對妳所說的〝第三者的委屈〞,是因為男方主動來告白而不是妳主動去勾引他,社會卻將妳說成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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