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碗筷也轻拿轻放。
人皆有喜好,方苓是乡下人,见惯了光着膀子下地干活的粗汉子,他们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没甚讲究,性格粗犷豪放,可她喜欢的偏偏是另一种,好比眼前人,文雅秀气,她一辈子偏爱书生,也希望女儿找个这样的男人。心里不是不可惜的,小高的家世寻常人攀不上,居家过日子还是门当户对的好。
失望归失望,方苓收拾心情,把高旻当成子侄看待,满眼的慈爱,在一旁劝吃劝喝,生怕高旻吃不饱饿肚子。
舒楝那碗面条一早吃完,慢条斯理地啃着甜瓜,不时地往高旻那边瞟上一眼,奇了怪了,他脸上没有半分不耐烦的神色,方女士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他居然扛得住,真是好涵养。
高旻用纸巾擦了擦手指,方苓这才注意到他有一双漂亮过分的手,记忆深处的那个人也有一双好看的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指甲缝里也干干净净,正是这样一双手扶起了跌倒在地的她,替她拍去尘土,黑漆漆的眼睛饱含担心,他轻声问:“幺妹,摔疼了没有?”,自此后,她就把他刻在心上,一辈子都忘不了。
方苓怔忪间,高旻打开一个珠宝盒,黑色天鹅绒上放着一套玉石镶钻首饰,颜色浓翠鲜艳,水头饱满充盈,绿汪汪得好似要溢出来。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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