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四章 起码的尊重
我们洗干净,穿上漂亮的衣服,然后拍下照片寄给全世界各地的教友,哄骗有钱人士捐募钱财。
我大约一岁多就被一对大不列颠的夫妇买走了,跟着他们去了虹空,我的养父母都为当时的大不列颠驻港总督工神作书吧,我在那里长大,在那里恋爱,然后与恋人离散,远嫁滇南。
你要问我的家乡在哪儿,我真的回答不出来。
我不知道哪里算是我的家乡,是当初的圣婴堂,还是后来的虹空,我觉得都不算是我家乡,因为我是一个连自己出生地都不知道的人。
至于我的丈夫,我嫁给他的时候,他是一个普通的机关工神作书吧人员。
我说这些,你可满意”
又是一个命运多桀的女人。
阿笙叹了口气,没再继续逼问下去。
一个不知道出生地,被收养后又远嫁他乡,后来又被关进麻疯病院甚至被放弃了十几年的女人,她不应该太过份,应该给她最起码的尊重。
哪怕看在她救下了鬼獒的情份上,自己都应该救她出来,更何况她本就要救鬼獒,救她只是顺手而为。
“我去弄炸药,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但我会尽快赶回来。”阿笙交待了一句就走了。
走到一半又停下了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