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多
夕也不执著,在吃的面前一切都是不值得。
三人在组里看了一场戏的拍摄,就随即离开剧组,前往预约的日料店。
程夕夕爱吃日料,大学时她总是带两人去吃,差不多吃尽了B市大大小小的日料店。倪喃和胡灵都是普通的工薪家庭,上学那会儿一个追星狗,有钱都砸在顾凯宁身上,一个省吃俭用,成天鼓捣拍摄微电影。
于是程夕夕自然成为了两人的长期饭票。这回人来剧组,胡灵二话没说找关系,定了这里最好的日料店。
清酒过三巡。
程夕夕放下酒杯,笃定发言:“灵儿,周译语喜欢喃姐。”
胡灵正在吃沾了芥末的刺身,被这话呛到满脸涨红。
倪喃淡定地给她倒了杯水,帮忙顺着后背:“你哪只眼睛看到的?”
胡灵缓了一下:“那、咳咳!等会!你啥时候看出的?”
“在剧组碰上他了,他那温柔眼神……啧啧啧。”程夕夕摇头称奇,“我们喃姐不愧是班花,就是魅力大。”
倪喃一筷子敲在她脑门:“胡扯什么呢?”
“哎!”程夕夕揉着额头,撒娇,“很痛呀~”
胡灵“哐”地放下水杯,开口:“我就知道我不能猜错!我早就发现不对劲了!”
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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