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从奴隶阶层提上来的,就说这整个部族拖家带口八九十个全住在巫璜的坟墓里,占着巫璜建来养宠物的地下空洞,吃的喝的用的全是坟墓的资源,出几个人来干活不是理所应当的?
要不是看他们长得不错乖觉听话还能干活,他早就把这群入侵者喂给巫璜的宝贝爱宠们当夜宵了。
同理还有在地下隧道里结网筑巢的蜘蛛妖怪和不请自来占了座宫殿大肆改建的山精,假如不是一个吐得丝质量上乘一个织布裁衣手艺不错,索性一气弄死了干净,何必与其撕扯个半天被气得发晕,打起来都得拿捏着力道。
他再强调一遍,这是他家主子的墓!就是被弄死了那也是自找的!
有对比丹粟就觉得林间水中的野兽顺眼得多,只要他一露面就能瞬间察觉到实力上的差距,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地让往哪去就往哪去。他用这些野兽从里到外排列出一套合适的防御阵型,保证不管什么人入侵这里,最多像是那群修士那般在第二层晃晃,连进入宫殿的门都摸不着。
咳,穿书者那个是意外,意外。
只是到底被人摸到了主殿里头,得认个护卫不力的罪名。加上他把这些部族留在坟墓里的事情,还有指挥那些野兽迁徙的事情,一桩两桩也是越俎代庖自作主张,少不了要认罚——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