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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节

,岂能因言获罪?”
    方运道:“何为因言获罪?这个‘言’是什么?律法规定,骂人者掌嘴,这是否是因言获罪?”
    “骂人乃是侮辱他人,伤害到他人,乃是过错,并非因言获罪。”
    “那以你之见,只要证明一个人说的话伤害到他人,就可定为过错?”方运问。
    “那倒未必,也可能是说话之人就事论事,但有人对号入座,认为他伤害到自己,这岂能定为过错?”管翼道。
    方运点点头,道:“原来如此,那只要证明说话之人有明显的偏见,并非就事论事,就可以定为过错?”
    管翼略一迟疑,道:“只要那人并没有亲自承认某句话有意而为,就不应该定为过错。”
    “照你的意思,罪犯只要不认罪,即便铁证如山,也不应该判刑?”方运问。
    “若是犯罪,那就用国法在明正典刑,若非犯罪,仅仅是言语问题,只要说话之人有理有据,即便有失误,也当妥善处置,不能重罚。比如阎知府,虽然污蔑攻击我,但您只是让他坐在家中,不让他说话,算不得重罚。”
    方运微笑道:“我之所以罚阎知府闭嘴十日,是因为他的过错是骂人,若他动手打人,我便会捆绑他的双手,不同的错误,自然要用不同的办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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