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指来了一下,昆茨甚至都没看到凶器是什么,当血流出来,他才感觉到疼痛——比头疼好得多,看来自从头疼之后,他对疼痛忍耐的阈值就上升了。
不写也得写了。
昆茨拿起一边准备好的新羽毛笔,点着自己的血,磕磕绊绊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了蒙罗非男爵的下面。
昆茨的字迹很难看,原主只是会写些粗浅的单词,他自己大学毕业后就没手写过一个英文字母。但当他完成最后一笔,歪歪扭扭的字母就自己扭动了起来,变成了和羊皮纸上其它文字一般无二的花体字,一根红色的线从男爵那里延伸下来。
原来的罗恩注写还是大儿子,但艾克从次子变成了三子,昆茨成了男爵的次子,并写作了爵位继承者,他名字的后边标记着(第一百三十七代蒙罗非男爵)。
“哈!贴身女仆的儿子永远都是主人的私生子!”约翰没忍住大叫了一声,叫完立刻吓着了一样闭紧了嘴,过了十几秒才再次拎着昆茨的衣服后领,回到了窗前的位置,再开口,他的声音就又压低了,“好、好了,队长。”
队长保持着刚才他们去签字时的那个姿势,坐在窗台上,背靠窗框,头也歪在窗框上,看不见眼睛,更看不见表情。
约翰的声音让他的头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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