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的不妨浏览一下——双水村大队第一生产队一九七八年农业作业组生产合同经协商,第一生产队(甲方)与第三农业组(乙方)订签七八年生产合同如下:一、生产任务:定土地220亩。夏田103亩,其中小麦83亩,复种荞麦10亩;秋田117亩,其中玉米60亩、谷子15亩、糜子25亩、蔓豆10亩、其它豆类7亩。二、交队产量:小麦12940斤、玉米17700斤、糜子3550斤、谷子3300斤、蔓豆1700斤、荞麦800斤、其它豆类1190斤。
三、定工:按照各种作物的工序和组内社员投肥,共定工3140个。其中工序工(见附表)2340个;组内社员投肥工2800个。
四、投资:投化肥2300斤、农药款10元。
五、奖赔:全奖全赔。所定工序如有一道工序未搞,除扣本工序定工外,再扣总定工的10%。
六、说明:组内搞副业需经生产队批准。其收入队、组各半;队按1.50元一个工给组记工。
队长:孙少安(签名)
第三农业组长:田福林(签名)
第二天上午,孙少安拿着这些“文件”进了田福堂家。他向书记详细汇报了一队今年的这新打算、新办法;并且把开会的情况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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