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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送美人

   我大中华是礼仪之邦。
    不过这礼仪,却是会累死人的。
    《礼记》规定,皇帝刚死,太子、大夫、庶子众士都三天不吃饭。
    三天以后,世子、大夫、庶子只喝稀粥,每天的粮食定量是,早上一溢米,晚上一溢米,随饿随吃,不限顿数。
    众士可以吃粗米做的饭和喝水,随饿随吃,不限顿数。
    国君的夫人、世妇、诸妻也都可以吃粗米做的饭和喝水,随饿随吃,不限顿数。
    三天不吃饭
    反正王生自己是做不到的。
    《礼记》规定,下葬以后,主人可以吃粗米做的饭和喝水,但不吃蔬菜瓜果;
    练祭以后才可以吃蔬菜瓜果,大祥以后才可以吃肉。
    用杯碗喝稀粥用不着洗手,从竹筐里抓饭吃就得洗手。
    吃菜可以用醋酱调拌。
    开始吃肉时,要先吃干肉。
    开始饮酒时,要先饮甜酒。
    貌似规定还不错,其实不然。
    练祭是亲丧一周年,大祥是亲丧两周年。
    也就是说,你这两年内,吃喝和亲人死后三天的伙食一般。
    清汤寡水,不能吃肉。
    其实说起来,王生父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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