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斯的一条命,却并非是大发慈悲,而是另有用场。
血魔王的力量强悍无比,哪怕只剩下了大半,也远在普通的神诋之上,其全身上下,无论血肉,脏腑还是骨髓都可说是无价之宝,炼化后绝对会令人实力大进——普通的三品武者,只要连吃一个月的洛萨的血肉,至少可以提升到二品。
血魔王恢复能力惊人,先前被武神令吸取的一半能量早已恢复不说,就连失掉了的半个身体,在神魂入体之后也不过几秒钟时间就已恢复,以此推之,哪怕将他全身的血肉凌迟,能量吸尽,也会在短时间内重新复原。这样一个可说是取之不尽的宝藏,自然不能够白白浪费。
以往的洛撒残躯,或者是因为失了神魂的缘故,全部的精气力量都被牢牢固锁在体内内,身体虽非不可破坏,但除非使用秦易先前的秘法,再辅以武神令这等宝物,否则想要吸收其中的能量断不可能,如今这残躯重新焕发出生机,想要融合其能量却是容易得多。事实上,当初秦易肯答应让分神进驻血魔王的身体,已经存了这样的心思,在他眼里,这分神和这山一样的身躯,不仅是炼化魔宫的工具,更是一个产量丰富的奶牛。
眼见那分神已经完全在掌控之下,秦易操控着魔宫,又在血魔王身上施加了数道禁制,随后便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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