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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鸟

?”
    马尾男说,嘴角一抿。路易微动眼珠。男人身上的黑色皮衣在月光下发出亮泽,有点刺眼。小羊皮,皮质上等,但样式大概七零年代乐团主唱才会穿。路易不忘来个专业总结。
    “有没有?”
    男人又问。
    路易停下。
    “没有。”
    他说完继续走。但没走两步停下,再看眼那件过时的皮衣与它的主人,补充说,
    “不过,刚刚在外面的泳池,有瞄见一个白色人影,不知是不是你要找的人。”
    这是一个完全误导方向。其实路易本来差点脱口而出「马厩」,但衣衫不整的艾瑞丝在那里,不妥。
    “Thanks.”
    马尾男简略回,没啥温度,但是漂亮的伦敦腔。这年头,连混黑社会都要有文化了?见男人往泳池快速走去,莫名的,路易回身,重新走向稻草堆。
    已空无一人。
    只剩一堆杂乱的稻草。
    他并不是个容易好奇的人。
    但他很想知道,威尔森小姐,到底干了什么?
    她不是该认真准备婚礼吗?怎么比较像在跑路?
    离开马场,路易边走边想,最后冒出一个总结——
    关我屁事?
    结束无意义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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