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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八章 提携后辈

起作用了,由同保中的富农担保,农民还不起钱,由富农代为偿还,然后富农向这名农民索要欠钱,官府是没有风险的,风险转嫁给了富农。”
    “如果这位欠钱的农民不肯还钱给富农怎么办?”蔡京问道。
    “问题就在这里,王相公制订青苗法时,他认为既然是乡里乡亲,大家都碍着面子,不会借钱不还,最多会拖一拖,富裕人家也不会在意这点钱,实在还不了,那就算是富人帮助穷人,也是一件符合道德的好事,但在试点操作时,却出现了一户地主要为五六十户百姓担保的情况。
    所有人家都认为,别人都不还,为什么我要还?最后结果就是没有一家肯还钱,这户地主要不到钱,最后倾家荡产。
    短短十县试点,这种情况就出现了三百多起,三百多户小地主或倾家荡产,一夜致贫。或者举家逃亡,不知所踪,这就是青苗法遭到强烈抨击的缘故。”
    大堂内一片窃窃议论声,范宁坦率直白的描述,让众人终于明白了青苗法的本质:‘均贫富’,使大量中小地主破产,轻则动摇社会基础,重则引发造反,确实十分危险。
    蔡京又问道:“请问范相公,既然春耕时农民困苦已经存在几百年,如果青苗法不行,那有没有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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