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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手谈无声谋苦肉 天阁有秘藏金娇(下)

  错,大错!
    日语的合同,写作“契约”,本身也是从中国舶去的。
    交易使用“书契”,这个程序在《周礼》中就已成定仪。所谓:掌稽布之书契。注曰:取予事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扎,刻其侧。
    什么意思呢,就是古代的契,就是交易约定的一种标志。与商家立契,到时候你只要持契换货便可。最早的书契和虎符是一个道理,就是写上字据,从中一分为二,到时候合起来,如果是同一份契书,那就对了。所以,契书在市井,又称合同。
    契书文言,合同白话,这个词其实早就在使用了,至少在汉代肯定已经有所应用。
    汉代契书又称莂,在刘熙所著《释名》中有云:莂,别也,大书中央,中破别之也。注:即今市井合同。
    “市井”合同,可见合同这个词虽然与契书同意,但始终是上不得台面的。在传世文赋里我们见不到,但是在白话小说中,却是个常用词。
    宋《太平广记》是虽然不能算是白话小说,但也曾有“作书不成字,合同其背。”之语。这里九涉及到了合同和背书两个典故。
    元代更是出了一出戏曲叫《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又称《合同文字》,这是后世《包公案》的原型故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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