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下位种族
为新任公爵后,对赛斯二世的敌意就变得肆无忌惮了。
赛斯二世想了很久很久,才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他到底是怎么得罪的弗格森的。
赛斯二世比弗格森大了三十几岁,一般而言两人之间是不会产生冲突的。
那时候他还是伊比利亚王国的王子,不到五十岁就已经是9级骑士了,深受老国王的喜爱,是伊比利亚王国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而那个时候的弗格森并不是公爵家的高位继承人,仅仅只是一个排名很低的继承人罢了。
所以他并没有居住在家族领地,反而可以生活在王都。
因为只有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才需要长年待在家族领地。
那个时候,弗格森才只有十七岁,已经在王都闯出了偌大的名头,成为了王都家喻户晓、无人不知的存在。
只可惜,那并不是什么好的名头。
年轻时候的弗格森长相帅气,又出身于公爵家族,可谓是年少多金,是标准的金龟婿,不过那时候他对那些贵族家的少女们并不感兴趣,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送给贵族们一顶绿色的帽子。
说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弗格森也不例外,他湿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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