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律师骨子里那股较真的劲头!
学习这方面的知识。
王川说的是案件的管辖问题,说白了就是去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听起来好像不复杂,但是有很多诉讼案件就是因为管辖问题,被拦在了法院外,法院根本不予立案,不立案就意味着案子没法启动,原告的利益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一般来说公司规模大了以后,难免会在外省设置一些办事处之类的办公室,或者项目组,在当地雇佣一些员工做事。
一旦发生纠纷,员工肯定会选择在本地申请劳动仲裁,公司接到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后会派人出差参与庭审,不仅成本高,还费时费力,当然也有公司比较大条,我就不去看你能把我怎么着!
如果是代理劳动者一方参与这类劳动仲裁,一些有经验的劳动法律师会在请求中增加一两项仲裁员看着有气,绝对不会支持的请求。
这类请求的提出的本意不是想得到仲裁员的支持,是为了争夺法院管辖时方便。一旦拿到裁决文书,如果自己的请求全部都被支持了,还怎么起诉,还会去法院起诉吗?肯定不会!也没有理由起诉啊!
但是如此设计一番,定会有那么一两项请求不被支持,一旦裁决书下发,律师会立刻建议劳动者去法院起诉,先把管辖法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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