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主任啊!你可不能这么和稀泥啊!
“好啊,今天就当是内部交流会了。小王好学,年轻人有上进心,咱们应该帮一把!”牛主任说了几句面上话。
王川拉了一个白板到前面,将今天谈的劳动争议案子的大概情况讲了下,然后在白板上写下了案子的关键信息。
“我今天下午查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是本案中刘先生的情况不构成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条。
我又查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共六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凑字嫌疑就不写那么细了)。
根据公司给刘先生发的通知,公司要终止其与刘先生的劳动关系,但是严格意义上讲刘先生属于旷工,应该是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属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所以我觉得可以打撤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王川说完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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