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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巨额财产来路不明(四更)

 有些承包合同对于利润分配比较苛刻,如果是亏了钱,承包者要承担责任,可若是赚了钱,承包者只能分到一点点。
    还有些承包合同规定,国企被承包以后,依旧要履行过去的义务,也就是行政不会放权,依旧会干预企业管理,这使得承包者束手束脚。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承包国企的政策并不明确,承包者只能处于弱势的地位,让你在国企承包的过程中分一杯羹,就算是谢天谢地了。
    李卫东也同样签署了一份“不平等条约”。
    承包服装厂的合同没有设定期限,运输公司随时可以把服装厂收回来,于正诚也是担心政策会突然改变。不设定期限的话,万一政策有变,可以立刻将服装厂收回。
    不过李卫东还是长了个心眼,要求再上面加了一个条款,就是运输公司收回服装厂之前,需要提前一个星期通知。
    另外就是李卫东需要负责服装厂一系列的开销,除了服装厂正常运营费用之外,像是工人的工资、工人看病报销的费用等等,也都是服装厂掏钱。
    还好服装厂是近二十年才成立的三产,职工里年纪最大的也还不到五十岁,否则的话还会有一群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也得李卫东掏钱。
    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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