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男婚女嫁家长责任
到另一个家庭,她就夫唱妇随,随着丈夫去照看丈夫的父母了。
“而她自己的父母呢,则有他的嫂子或者弟妹照管,这样就分工明确,互通有无了。
“不错,这个安排很好!
“但是,女子既然嫁到男家,如果她没有大哥小弟的话,那么她的父母哪个去服事奉养呢?
“难道女子的父母就没有人管了吗?”
陈百草道:“我所定这个法子,就是一个普通情况下正常家庭的安排。
“必定每个家庭,正常情况下,都有生儿育女的心愿,也有生儿育女的能力。
“所以我的普遍规定,就是针对这个普遍情况的。
“肯定还有特殊情况,这个普遍做法暂时顾及不到,只好先顾大头儿,然后再计较特殊情况。
“这也算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较取其轻吧。
“一般的情况下那女子的父母,不见得只生女儿不生儿子的。
“假使有儿子,那么女儿虽去嫁人,儿子仍旧在家里服事奉养,何愁没有人呢!
“如果竟然没有儿子,那么就可以通过特殊安排,使男子负起照顾女子父母的责任。
“那样的话,那个男子就解除了照顾自己父母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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