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寒芒乍现1
迹工整的遗书,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除了韩院及韩院内的一应财物外,朱府上下包括朱家的所有产业都归朱辉所有,但前提条件是,朱辉不准动韩院一草一土。
并,没有朱梓陌允许,朱府上下所有人等不得私自进出韩院,违者,一律逐出朱府。
另,在朱辉迟暮之年,必需将朱家家主之位交给能担得起朱家这份庞大家业的人。
至于这个“能担得起朱家这份庞大家业的人”究竟是谁,朱老爷子却没有在遗嘱中明言。
可别以为这份遗书只是一张纸,朱老爷子活了五十余年,虽则他一生耿直,但正所谓无商不奸,朱靖不可能没有先见之明。
为了防止朱辉或者陈柔、朱梓尧母子不按他的遗嘱办事,朱老爷子在立下这份遗嘱之时就去找了京兆尹立了文案。倘若朱府有一人不按他的遗嘱办事,朱梓陌皆可向京兆尹告案,京兆尹就有权也必须将那人赶出朱府。
不论朱辉和陈柔、朱梓尧母子对那份遗嘱恨得多么咬牙切齿,他们终究还是不敢和官斗的,尤其是京兆尹,那可是大梁的京都府尹,大梁官员中出了名的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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