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政治篇(一)
山东阳谷县衙。
县令大人刚审完案子从前堂回来,到后衙,就被刚招来不久的文书在回廊里给堵住了。
“大人,方才的案子,您要三思啊。”
县令大人一愣,等看清来人,下耷的眉头竖起:“姓高的,你是什么东西?三番两次对本县指手画脚,哪里不妥,有什么不妥?”
被骂之人正是山东籍人士高耸,曾做过汉王府的文官,后因私事,被汉王记恨,惨遭罢黜。
不过此人才华横溢,还写得一手好字,为人也正派,回到山东后,就在水路必经之县找了个私塾先生的差事做,后被当地大户赏识,推荐给县令做文书,在县衙里做个小吏。
面对县令的辱骂,高耸不为所动,也不走,道:“朝廷三年前就改了律法,女子无论是在家或者嫁人,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沈家有三个姐妹,只有大姐成年,也才十五岁,可因父母双亡,叔父联手竟然想侵占侄女的财产,还将大侄女和小侄女要卖给四十多岁的老头子为妾,这若是放在以前,大人还能说一声父母不在,叔父为大,礼法使然,可是如今,明明三姐妹可以自己支配沈老爷和夫人留下的产业,叔父更不可丧心病狂贩卖侄女,沈家三姐妹将其禽兽不如的叔父告上公堂,大人身为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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