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证据到手
料,那就是贾永军的一本手写的账本,里面详细记录了某年某月某日,因为什么事情给谁送了多少钱。方扬随手翻了翻,里面百分之八十都是梁家祥。最大的一笔竟然是四百万元华夏币,上面写着:
2009年8月30日,解决李铭华问题,送政法委梁副书记华夏币四百万元整!
所有这些资料,一看就是用微型照相机拍摄下来,然后打印出来的,手法相当专业。
而且提供资料的人还专门另外用一页纸标注了很多内容,比如上面提到的李铭华问题,在单独的那页资料中就标注着:
2009年5月,贾永军的大丰集团因城郊客运线路问题与另一势力头目李铭华发生冲突,2009年6月3日晚,李铭华在自己的别墅中被榕城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逮捕,2009年8月30日,李铭华被榕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5月8日,最高法下达死刑复核通知,第二天,李铭华被执行枪决。
仅仅这一条,就触目惊心。且不说李铭华的死刑该不该判,毕竟方扬并不认识这个人,而且资料里明确说明,李铭华也是黑社会势力的成员。但是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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