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海内存知己
剖尸查验。”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纵然是有着完整刑侦和查案、法医手段的大唐,遇到命案,也就是检查体表。
若不得家属同意,或者上面发话,是绝不能轻易给人剖尸的。
否则,便是侮辱死者。
一般家属,都很难答应这个要求。
之前苏大为进宫,冒着李治震怒也要求做尸检,正是为此。
许多案子,光靠检查死者的外表,其实很难找到真正的死因。
像之前高阳公主的尸身。
若不剖开胸腔,检查双肺水肿情况,也不能断定究竟死于颈骨折断,还是溺毙。
周娘子听到苏大为的请求,整个人像是点了穴一样,呆愣在当场。
她活了三十年,从未听说过这种要求。
等她回过神来,立刻激烈反对:“万万不可!郎君已经这样了,怎能再戳他的尸体,百年之后,我如何有颜面去见郎君,绝不可以!”
得,给尸体做解剖看来没戏。
苏大为也不好强求。
只能点点头:“既然如此,我们只能就现有的条件,来做勘察了。”
整个现场勘察连带着尸体的体表检查,总共也就一个时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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