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章 姜尚数君十宗罪
。远君子,亲小人,败伦丧德,极古今未有之恶,罪之一也。
皇后为万国母仪,未闻有失德,陛下乃听信玉妃之谗言,断恩绝害。剜剔其目,炮烙其手,致皇后死于非命,废元配而妄立妖妃,纵yín败度,大坏彝伦,罪之二也。
太子为国之储,或承祧宗社,乃万民所仰望者也;轻信谗言,命晁雷、晁田,封赐尚方,立刻赐死。轻弃国本,不顾嗣胤,忘祖绝宗,得罪宗社,罪之三也。
忠贞大臣,乃国之枝干;陛下乃播弃荼毒之,炮烙杀戮之,因奴幽辱之,如杜元铣、梅伯、商容、胶鬲、微子、箕子、比干是也。诸君子不过去君之非,引君于道。而遭此惨毒;废股肱而昵此罪人,君臣之道绝矣,罪之四也。
信者人之大本,又为天子,号召四方者也,不得以一字增损。今陛下听妖妃之yīn谋,宵小之jiān计,诳诈诸侯入朝,将东伯侯姜桓楚、南伯侯鄂崇禹,不分皂白,碎醢其尸,身首异处,失信于天下,四维不张,罪之五也。
法者非一己之私,刑者乃持平之用,未有过用之者也。今陛下悉听妖妃惨恶之言,造炮烙阻忠谏之口,设虿盆吞宫人之肉;冤魂啼号于白昼,毒焰遮蔽与青天,天地伤心,人神共愤,罪之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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