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会馆谈话.
廷法律的学问,而且是根据儒家原则对朝廷法规进行注释与引申。
譬如关于礼与法的关系、释法与尊经的界限、条文与法意的联系、不同律法律例的关联,更还有定罪与量刑的宽严,肉刑之存废,刑名的变迁以及诉讼和狱理等等,皆是律学的研究范围。
简而言之,所谓“律学”,就是中国封建时期“外儒内法”的具体表现!
而杨洵最让人敬佩的地方,亦是与“律学”有关!
十年之前,杨洵以四十岁出头的年纪担任大理寺卿,不仅是德庆皇帝格外看重于他,周尚景也会与他刻意交好,可谓是仕途广阔、前途无量。
然而,面对这样的大好前途,杨洵却是毅然决然的辞去官职,返回云贵老家、拿出一生积蓄开坛讲学,向云贵境内的读书人与普通百姓讲解律学之道。
云贵之地不仅是天高皇帝远、地理环境复杂,而且自古以来就是少数民族遍布,境内百姓对于朝廷法规一向是缺乏敬畏,自然是治安状况极差,不同山寨之间发生械斗的情况时有发生。
然而,就是因为杨洵的坚持十年之久的讲学与教化,潜移默化的把律学之中所蕴含的儒家观念与朝廷法律灌输于云贵百姓心中,时至今日已是颇有成效。
不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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