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审判进行时(新书求围观!)
遗留下来的衣服、鞋子,同时还有犯罪嫌疑人的精斑。此外天鹿大酒店的的多位工作人员可以作证,认证物证俱全,且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证人证物将会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一一呈现给法庭。”
“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与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基本一致,能够互相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其处心积虑弓虽女干被害人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华夏刑法,特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公诉人员做完案情陈述之后,另一名女性公诉员像徐应龙一一介绍了审判人员和法官,然后公诉人员还告知徐应龙他享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还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等。
如果徐应龙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此案,可以申请回避。
对于这些徐应龙都没有提出异议,他没有让任何人回避。尽管徐应龙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是审判长本人很可能已经被某些人打了招呼,但是一来他没有证据,二来他也不认为换来其他的审判人员就一定能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徐应龙同意眼下的合议庭阵容,反正当他一会儿打脸的时候,越是和此案牵扯越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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