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零七十五章 谁有选择?
定要有君主,这只是一个特殊时期,至于这一套制度废不废,将来由君主来决定,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确保每个人不受到政治报复,如果不能保证,那就不能废除。
也就是到时再说。
这个也是有理由的,我们今日立下这个规矩,只是为了保护这个国家,但到底还是让你延期十年上位,你上位不能报复我们啊。
其中也给予保护太子的条件,整个法案的头一条规定,就是皇后的嫡长子为唯一合法的继承人,除非他自己愿意放弃,或者身体完全无法处理政务。但只要保证五个功能健全就行,脑袋没坏,坐得起,眼不瞎,可以说话,听得见,那就行了,无法走路,无所谓,无法写字也无所谓,这些事都可以让别人来干。
因为李弘的身体让人诟病,但也不能老是拿这个借口来延迟李弘即位,这条律法就是要堵住悠悠众口,这体质弱没有关系,只要满足这五个条件就行,如果无法满足的话,那就往后延,第二嫡皇子,第三嫡皇子,毕竟皇家自相残杀,势必会连累大臣,尤其是在唐朝,那索性就将这规矩给定死,后面那些皇子就别做多想。
而且还规定了这尚书令一职,必须得由太子担任,只要太子瞒十六周岁,自然就成为尚书令。
但是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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