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零六章 江南局势
族,参用土人任长官。而在边远地区的下层如长官司,则基本上全用土人,一经任用,即为世袭。土官有了一个新任职机构,尾字是司。这儿土与司的结合,便成了后来“土司”的说法。
虽然以往各个王朝,也对土官是赐封官职,但是在元代是正式授予诰敕,印章虎符等多种执政凭证。对承袭方式、提升奖罚和贡赋等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从而使后朝所称的土司制度得以基本定型。
土司世袭的范围,多为地广人稀之地,其地都是十分庞大。土地不能买卖,土人亦无或少有人身自由,实质上就是奴隶制和农奴制。
明朝得了天下,宣称只要归附即用原官授之,甚至对有疑虑不愿到京师领职的土酋,还屈尊遣使去颁发诰敕和符印等执政凭证。到明中期最鼎盛时,各省的涉边少数民族地区,共设土司三千余处。
为了保证边疆的稳定,明朝在各个边疆地区的军事要地设立军事卫、所,屯兵以耕种等方式自给,广织军事防卫网。对边远地区的土司也是恩威并施,广施安抚,轻错宽宥,重罪必究,杀一儆百。
随着明朝中后期,财政越来越捉襟见肘,边疆兵备也随之糜烂,各个卫所兵士大量逃亡。使得各地的土司势力慢慢坐大,渐生异心而反。而且明朝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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