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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七章 某的底线

棱,立即赶赴江东,出任江东副留守,领军剿杀江淮叛贼,迅速稳定江淮局势,确保邗(han)沟之安全,确保南北大运河之畅通。
    诏令地方郡县,凡盗者,籍没其家。只要是叛乱者,不论是杀人越货的盗贼,还是举兵谋反的叛逆,其本人、亲眷乃至家族的财产,官府都有权没收充公。这道诏令实际上弊大于利。
    当前叛乱者越来越多,形势越来越恶劣,与地方官府、地方鹰扬府和地方豪望所领的乡团宗团因为地域利益等诸多复杂原因,在剿贼一事上敷衍了事、消极怠战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无奈之下,圣主和中枢授权地方官府抄没叛贼财产,要求它们充公是假,默许它们中饱私囊是真,以此来激励地方官府加大戡乱力度。有钱能使鬼推磨,如此一来地方官府权力太大,一旦失控,恣意妄为,为了侵夺财产而无所不用其极,必然会误伤到无辜,但现在叛乱愈演愈烈,贼帅纷纷割据称帝,要篡国,要分裂,圣主和中枢已忍无可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相比国祚安全和统一大业,错杀甚至滥杀无辜又算得了什么?
    诏令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即刻北上巡边,会同涿郡留守段达、左武卫将军检校上谷太守崔弘升,共同巡视上谷、涿郡、渔阳和北平四郡,一方面抚慰边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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