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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五章 十三行

款,时称“捐输”或“报效”。据统计,1773―1835年间,见于官方档案材料记载的行商向朝廷捐款就达5085万两银子,实际捐数当远不止此数。有些材料给伍氏捐款算了一笔账,说:“计伍氏先后所助不下千万,捐输为海内冠”。千万不过是个约数,不可坐实,但以百万计则无可怀疑,如仅1833年一年,怡和行捐款据说就达50万两。
    行商们还经常受到官吏个人的勒索,稍不遂意,大祸立至。伍氏曾被比喻成“一只容易被剥光的肥鹅”或“肥羊”。行商中的另一成功者潘氏则说:“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行商的资格获得有时候也不是完全自愿的,一旦入了行就不能退出。伍秉鉴要求退休而不得,花了90万银元的代价才将位置改由他儿子顶替,但官方仍要他负担所有行商一切的责任,他又表示愿意捐献2600万银元中的80%给官方以求安享余下的20%财富仍不可得。
    除了大清官方,外国人也不是善碴。大清官方让行商代为“管理”外国商人,但外国商人与行商不过是贸易伙伴,哪里受其管制?由于大清帝国的外贸制度不合现代国际贸易要求,外国商人一直反对和抗议,行商就成了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在鸦片战争爆发前,伍秉鉴曾经想充当调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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