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二章 说戏
其实陆小曼心里是有点半含酸味的,女人的心理有时候很奇怪,譬如她现在和徐志魔在一起,可是曾经徐志魔是没有追求到林徽因的。这样说起来,岂不是自己不如林徽因?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女人是不会真正服气另外一个女人的。
林徽因脸色微红,李若凡这样盯着一个陌生女子打量是不太有礼貌的,可是瞧他的眼神似乎并没有那种意思。林徽因见过太多倾慕的目光,但她心目中的另一半必须是有才华一心一意的,徐志魔无疑只符合一半。
事实上,林徽因很像是现在的学霸,这一年会和梁启超先生的公子一起去费城留学,经过四年的爱情长跑才在拿大渥太华的中国总领事馆举行婚礼。
本来去留学准备学的是建筑,结果建筑系不收女生。林徽因也是厉害,转学美术系,选修建筑系,但也是从这一刻起,林徽因慢慢的忘记了她的散文和诗歌,所以她的全集恰好分成差不多对等的两部分,这在当时其实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位。
李若凡笑道:“是梁任公的公子吧?准备去美国留学?不过我可是听说宾夕法尼亚大学是不收女学生的。”
林徽因先是说了句不要乱说,接着听到李若凡的话有些诧异。其实,所以愿意去美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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