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六六章 晨风 I
六百名战士从晨风领走出,首先向着荒水镇出发。
骑士,曾经表示是骑着马的战士,是名为骑兵的一个兵种,但是由于骑兵在战斗中发挥出的战力和作战价值要高过其他的兵种,久而久之,骑兵成为了部队中地位最高的。
也在之后,骑士一词不仅仅代表着兵种,更是身份,以至于最后成为了踏入贵族行列的一个可能,也是千万的大陆战士所梦想的身份。
阿比萨的骑士团从弗瑞德姆王国王城逃出的时候除了一身的骑士团高级制式铠甲和腰间的佩剑,他们失去了象征骑士的另一件东西。
——战马
好在晨风领算不上富裕,但是和永泉镇的贸易、再加上巴蒂卡的帮助,为阿比萨和他的手下重新配上了新的战马,再加上矮人莫菲特喜欢挑战新的尝试——锻造马铠。
除了阿比萨和他的手下,晨风领战团的主要将领也都分配到了马匹,不过伊尔文并不太适应马上的作战。
“不过——骑在马上的感觉还真不错呢!”
伊尔文生平并没有太多的机会骑马,而且他也对骑马的兴趣并不大。
此时策马跟在俢因的马车旁,伊尔文还是比较感慨的,毕竟在儿时的时候,这是他的梦想之一。
俢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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