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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鼠蹊部落

得紧紧的。她不喜欢鼠蹊部落,毕竟,那个部落,到处都驯养这抢夺浆果的灰鼠。个头还不小。
    “我喜欢灰鼠的皮毛。”昭夜骑着一匹骏马,双手裹着不会骑马的女人,声音一片平静:“鼠蹊部落,并没有什么特点,不过,灰鼠皮毛做的衣服,质量还不错。最炎热的夏天之后,就得为冬天做准备,我在交换地观察了很久,要论适合过冬的衣服,却还是只有鼠蹊部落的最合适。”
    昭夜的作战服,材质特殊,无论什么时候,都能给昭夜舒适的环境。但是,这作战服,整个营地,只有昭夜一个人有,就连贝伦斯,现在穿的也都是普通衣服。
    到了冬天,体质好的人,还能熬过来,体质不好的,只有冻死一途。昭夜部落里,体质好的人真没几个,这样的话,就别指望有人能在冬天还拥有生产力了。
    性子很烈的骏马,在昭夜的手中十分乖巧,顺着女人指引的方向,没两天,昭夜就看到鼠蹊部落的地盘。
    跟呼伦部落壮观的地盘不一样,熟悉部落的地盘,着实有些难看。因为,除了几个非常不起眼的小山洞,外面的草原里,到处逃窜的全是灰色皮毛的小生物。
    这东西,就应该是灰鼠了。
    灰鼠的大小,跟昭夜带着营地孩子们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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