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序文三
後还是爱玩着,只是玩伴变成同学们。
慢慢的有时候男同学之间难免会打打闹闹,有一天王风突然产生我要打败所有人的念头,于是他没有去玩乐,放学後他跑去碧湖旁的小山上自我练武着。
应该是乡村里偶尔有李小龙成龙的电影在庙宇广场前播放,那画面被王风在不知不觉中吸收了。在台湾的庙宇举办庆典通常会请歌仔戏或布袋戏来表演,偶尔也有电影。
王风的父母整天忙着工作,造成王风非常自由,几乎是想做什麽就去做什麽。王风的过人之处也从这时开始发生,可以一整天就只做一个抬腿动作,一切为了秒败天下人的心,败尽所有人..。
约在十岁的时候,王风发现自己身上的血管都浮凸出来,在日以继夜不段练武中,在不怕磨破皮、手掌打到流血下,也在这个时候他感到茫然了。
因为他终於知道人是会死的,纵是天下无敌也没用!何况还有人发明核弹原子弹,这怎麽打?
天地无敌,无敌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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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魔》在我的文字世界里是指一种心境,同〈入神〉,投情於自己向往的生命道路,随性於一个自我天地里,无规则、无限制、无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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